花钱买保健食品本意是为了保健养生,不想保健不成,却变成了花钱买了一肚子气,经济损失不说,给家庭带来烦心事,甚至还延误病情。对此,浙江省宁波市消保委特别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提高警惕,科学选购,注意做到三个“认清”和三个“防范”。
一是认清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它具有特定的保健作用,有一定的针对性,并非人人适合,不要轻信宣传和承诺的保健食品疗效。保健类商品也不是传统意义上“冬令进补”的膏方类滋补品,与滋补品不是同一意义,“冬令进补”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二是认清保健食品的识别标志。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要看清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要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通过“服务”栏目点击进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我要查”栏目点击“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