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规划出行方式,警惕虚假旅游信息,避免掉入低价陷阱,及时保留消费凭证。
一、合理规划出程。出行前,消费者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基本情况,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消费者错峰、避峰出行,提前关注景点信息,避开人流量大的时段,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遇到道路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如选择自驾方式,应尽量避开车流高峰,提前安排好路线和住宿。
二、避免掉入低价陷阱。消费者应理性选择旅游产品,警惕不合理的低价揽客行为。签订旅行合同时,应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费用情况、支付方式、起止时间、行程安排、餐饮住宿等内容,着重关注退费条件、违约情形和责任划分的特别条款,明确自费项目和非自费项目,避免参加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三、旅游购物要小心。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要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特别留意商家有无采取掺杂掺假、搭配混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短缺数量等欺骗手段,避免冲动消费。
四、旅途食品要注意。因为地域差异和饮食习惯的不同,消费者更要注意饮食卫生。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饭店和食品商店,查看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消费过程中,及时向经营者索要、收据等消费凭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遇餐饮住宿、景区门票、停车场收费等哄抬价格及其他消费纠纷,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尤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不盲从盲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二、防范消费陷阱,谨防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三、选择正规渠道,远离私下推销。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销信息。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四、了解健康知识,理性明白消费。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不仅需要避开各种消费“陷阱”,也需要消费者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从而选择适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