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到了,春节将至,保健食品进入消费高峰时期,特别是老年群体,更加注重保健养生。保健食品售卖市场可谓乱象丛生,“保健食品可治病”的销售宣传成为虚假宣传重灾区。防范意识薄弱的老人,容易被一些不良商贩或推销员“忽悠”花大价钱购买产品。
今年80多岁的王阿婆在一次老年健康讲座上花了一万元购买现场的“药品”和器械。回家吃了之后发现“身体硬朗很多”,决定还要继续花两万元加购。这件事正好被柳州市公安局鹅山派出所走访的民警了解到。民警到王阿婆家检查,发现王阿婆买的“堪比药品”的产品就是常见保健食品,而且已经购买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是不能吃完的,很明显就是被“忽悠”了。经过民警劝说,并及时通知王阿婆家人一起劝阻,老人才幡然醒悟。
柳铁中心医院临床药学科副主任医师赖进科向记者介绍,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科学理性,千万不要被商家的花言巧语和虚假宣传欺骗。特别提醒,保健食品千万不能代替药品使用,如果生病了,第一时间应该是去正规医疗机构看诊治疗。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产品属性为食品。而“药品”的监管更复杂而且更严格,药品质量符合规定不仅是产品质量符合注册质量标准,还应使其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我曾经在病房接诊过一名70多岁的大爷,大爷本身就有糖尿病和尿毒症等慢性病,在问诊中了解到他近期一直服用一款国外进口的保健食品。一经查看,产品不良反应等信息都未备注,结果在成分配料表中发现了致使老人病情恶化的成分。”赖医生表示,所幸医护人员及时发现,老人立即停止服用该保健食品,不然产品中与老人病理相悖的成分可能会让病情进一步恶化。
柳州市消委会也提醒,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在购买保健食品前,一定要查看商家的资质,特别要注意查看有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或电话等方式购买的产品,也应先行确认商家的资质。
同时,还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如果是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产品,一定不要购买。若是进口的商品,应该有中文标签,并具备“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等合格证明。
在一些会议销售上,商家经常利用讲座、专家报告等忽悠消费者。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识天蓝色的、形状类似“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蓝帽子”标识下有注册号或备案号,是保健食品的唯一“身份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判断它是否为官方注册批准或备案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