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产业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一方面引导行业走上更规范的轨道,一方面推动着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涉及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禁用“生鲜灯”,制止餐饮浪费,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等等。中国经济网食品频道盘点了2023年食品产业相关政策中最有代表性的十个,与读者一同回顾今年食品产业的发展。
2月22日,堪称“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经历了两年的过渡期。2021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的《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三大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
此后,只有通过新国标配方注册的奶粉产品,才能在中国境内出售。新国标的实施将倒逼市场竞争转向品质竞争,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新国标的实施将对稳定奶粉价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生积极作用。
3月29日,工信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在推广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三点:支持企业巩固与商超等传统渠道的合作,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产销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与康养、旅游、科普、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创新业态;将地方特色食品消费元素嵌入夜间经济、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费场景和载体,打造多元融合消费场景。
将美食与各种渠道、场景、载体对接,为食品行业打开新局面,有人称之为“美食+”策略。也有人将其归为“特色经济”,通过发挥地方优势,带动消费复苏、市场回暖。两种不同的视角给人以不同的启发。
6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平台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增强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的文明消费意识,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网络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9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秘书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对婚宴服务经营者、行业协会、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多项要求,坚决制止婚宴餐饮浪费行为。
6月份,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等4方面重点任务。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对促进设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7月12日,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根据《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于2022年5月发布了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
过度包装会受到处罚吗?最高会被罚款10万元。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循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8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三大监管创新。
8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公告,规范保健功能声称管理,落实企业保健功能声称和研发评价主体责任,促进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10月23日消息,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该《方案》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不得使用对食用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12月3日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和注册管理实践,进一步严格产品注册条件、要求、程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临床效果,强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研发临床急需产品,不断扩展特殊人群的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