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王成成)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沪市监虹处〔2023〕9号文书显示,上海黛莱皙化妆品有限公司在“黛莱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广性文章,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罚款5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黛莱皙”微信公众号因发布的三篇推文存在虚假广告宣传文案、以化妆品成分功效暗示化妆品本身具有抗炎功效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其中,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入夏必备的酵母水,碾压千元神仙水,性价比之王!》一文宣传的是化妆品“黛莱皙赋活焕采美容水”。文中宣称该化妆品含有“高达60%二裂酵母 焕能维稳 水油双向平衡”。根据该化妆品的委托生产商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该化妆品中“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滤液”在“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滤液复合物”中的占比仅为49.55%,没有达到“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滤液复合物”的60%,也未达到该化妆品净含量的60%。当事人在明知该化妆品“二裂酵母”成分实际含量不足60%的情况下,撰写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文案。
《暴晒后如何快速急救?速看这里!》一文里宣称“黛莱皙保湿修护芦荟精华凝胶”,“选自库拉索优质芦荟”、“芦荟是来自南美洲西印度群岛的库拉索那里的芦荟四季生长土质非常适合芦荟”、“黛莱皙芦荟胶成分排在水后面的就是库拉索芦荟叶水”。实际上,该化妆品配方中所使用的库拉索芦荟叶水来源地为中国,其所用芦荟原料系库拉索芦荟品种,但均在国内种植生产,与文案中产自南美洲西印度群岛的库拉索芦荟描述不符。
《贵妇抗老都在用的多肽成分,竟然它都有!》文章中宣传化妆品“黛莱晳十重胜肽美颜水”(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09272)、“黛莱晳十重胜肽美颜乳液”(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09302)、“黛莱晳十重胜肽美颜霜”(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1147)和“黛莱晳十重胜肽美颜精华液”(备案编号:沪G妆网备字2021509307)四款普通化妆产品。该文章宣称:“乙酰基六肽-8有涂抹肉du之称,不光预防表情动态纹,还能淡化已有的假性纹。搭配王牌美白成分烟酰胺,积雪草,马齿笕,舒缓抗炎”,包含“抗炎”的医疗用语。上述四款化妆品均无抗炎作用的功效报告。当事人在明知该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且不具备抗炎功效的情况下,以化妆品成分功效暗示化妆品本身具有抗炎功效,撰写出包含医疗用语的宣传文案。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还表示,上海黛莱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提升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化妆品销量、扩大品牌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关注,委托上海黛莱皙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广告宣传,3篇微信公众号推文发布时,上海黛莱皙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上海黛莱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了解,上海黛莱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黛莱皙”创立于2019年,其创始人孙书梅(猫七七阿姨)与女儿“猫七七”在快手直播平台拥有2863万粉丝,在该平台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在黛莱皙官方网站中显示,“黛莱皙-猫七七”直播矩阵全网关注量4000万+,上海黛莱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获得全国十大著名品牌、全国十大著名品牌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