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研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医药企业开展差异化创新,减少“内卷”、同质化竞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多名代表委员结合行业发展的现状和遇到的困境,积极为创新药发展建言献策。他们认为,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加大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投入,避免同质化竞争,全产业链发力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当前,我国医药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获批新药数量屡创新高。但医药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高质量创新成果少、整体国际竞争力偏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原始创新能力较弱,靶点集中,同质化竞争严重,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创新药企业面临研发投入大、风险与回报失衡等问题。”全国代表、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表示,应完善政策措施,助力创新成果转化,增强企业信心。
对于如何提升企业的原创能力,孙飘扬认为,医药创新需要全产业链发力。建议加强基础研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引导医药企业开展差异化创新,减少同质化竞争。
针对加快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全国代表,国药集团国药控股、董事长于清明建议,增加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差异化创新、源头创新,减少资源浪费及行业“内卷”;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继续鼓励和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进一步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压缩审评审批时间。
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全国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总裁李燕表示,在药品监管制度顶层设计方面,既要鼓励创新,又要正视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实际,在企业创新遇到问题时给予指导,避免低水平“创新”。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和部际联动,共同谋划综合性政策,专门性政策相互衔接,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综合治理。
“创新药价格机制不完善,限制了资本持续投入生物医药产业以及企业从事源头创新的动力。”全国政协委员、启明创投主管合伙人梁颖宇建议,建立创新药动态报销制度,允许各地医保部门与企业商定新药支付标准。
“完善创新药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发挥医保‘保大病’的作用,在鼓励生物医药创新和平衡社会医药费负担之间找到平衡点。”于清明说。
全国代表、康为世纪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香建议,给予创新产品明确的价格空间,让创新型企业获得合理利润回报,更好地激励行业创新。
对此,李燕建议,充分考虑创新药的特点,在市场准入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环节通盘考虑,整合解决问题。针对各地创新药挂网限价要求不统一、挂网路径不一致、创新药界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医保部门规范明确新上市创新药的范围和价格规则,开通快速挂网通道,确保创新药上市后及时获得挂网准入资质。
梁颖宇建议,鼓励创新药加快进入临床应用,允许一定等级的大医院不受药占比、次均费用等指标限制,不受医院用药目录限制,自主采购已批准上市的新药。
在严把药品生产质量关的基础上,李燕建议放宽“一品两规”限制,通过开展药品综合评价或药品价值评估等方式,盘活新上市、高品质药品的进院渠道,促进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和使用创新药,要求医疗机构定期、系统性开展新药准入工作。
针对创新药“支付结构单一”的问题,孙飘扬建议,大力探索商业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融合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