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买卖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买卖所有限公司對本布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本布告乃由中國生物科技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买卖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第17.10條以及內幕音讯條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买卖
時段後),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上海隆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隆耀」)
與江蘇省如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管委會」)及深圳前海海潤國際併購基
金办理有限公司(「海潤」,連同管委會,統稱為「該等投資者」)訂立無法令約束力
之合作意向協議(「意向協議」),內容有關該等投資者建議投資於本公司將由上海
隆耀設立之新附屬公司(「該附屬公司」),從事創新免疫細胞治療之研讨和開發,
並在中華公民共和國(「中國」)江蘇省如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如東高新技術區」)
管委會主導之產業基金擬投資公民幣50,000,000元於該附屬公司,包含公民
幣30,000,000元之債權投資(「債權部分」)以及公民幣20,000,000元之股權投資。
1,200,000,000元,其將會由該等投資者於盡職調查以及與上海隆耀協商後確定。
上海隆耀的業務為於中國供给腫瘤免疫細胞治療、免疫細胞存儲及健康办理服務。
一大樓內,暫定為如東高新技術區生命健康產業園13號及14號樓,有關建築面積
合共約為12,357平方米,由7個區域組成,包含研讨和開發、質粒生產、慢病毒生
上海隆耀將會受惠於管委會所供给之相關方针支撑,包含(但不限於)上文所述之
及其他方针,亦受惠於該等投資者金額為公民幣100,000,000元之股權及債務投資(根
應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
起在香港聯合买卖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停牌,以待刊發本布告。本公司已經向
聯交所申請同意本公司之股份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起復
於本布告日期,董事會包含四名執行董事,即劉小林先生(主席)、何詢先生、黃
嵩先生及Wang Zheng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鄢國祥先生、何俊傑博士
本布告的資料乃遵循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供给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